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赣州市赣县区供电分公司办理用电业务!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1.用电申请 |
Ø您在办理用电申请时,请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书面用电申请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用电事宜) ⑥到窗口填一份用电申请单完成申报。 |
2.确定方案 |
Ø 在受理您用电申请后,我们将安排客户经理与您约定现场勘查时间。客户经理将组织勘查人员按照与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查看供电条件,并在15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30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根据国家《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产权分界点以下部分由您负责施工,产权分界点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负责。 |
3.工程设计 |
Ø 请您自主选择产权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依据供电方案开展工程设计。 Ø 对于重要或特殊负荷客户,我们将重点查验涉及电网安全、影响电能质量的设备、电能计量装置、保护装置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保安措施等内容;其他客户仅查验设计单位资质文件。 |
4.工程施工 |
Ø 请您自主选择您产权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进行工程施工,我们将查验施工单位资质文件。 Ø 对于重要或特殊负荷客户受电工程中涉及电网安全的隐蔽工程,需及时报验,我们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中间检查。 Ø 工程竣工后,请及时报验,我们将按照产权分界和保障供用电安全的原则,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检验。 |
5.装表接电 |
Ø 在竣工检验合格,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结清业务费用后,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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