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需提供的材料
1、用地单位的用地预审申请,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2、发改委立项批文(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报告、勘测定界图(含西安80坐标系纸质版和电子版)。
5、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6、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7、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区国土分局关于土地出让
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一次性告知书
网上交易前不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网上交易结束后,对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含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等);
4.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交纳通知书》及交易服务费交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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