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项目规划总平面要求一次性告知书
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各项配套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1、规划总用地界线和规划外部条件及建设控制线;
2、场地四邻及规划的道路、室外停车场、绿化用地及厂区主要出入口;厂区区外围现状道路及厂区规划道路;
4、拟建建(构)筑物及地下建(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顶层为跃层或阁楼时,标注为N+1)和高度,拟建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5、拟建建(构)筑物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与基地内外的建(构)筑物的间距;
6、行政办公和生活配套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的7%,建筑总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在图上标注行政办公和生活配套用地范围线;
7、各项指标需满足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法规;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附样表)
主要经济指标样表
用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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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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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占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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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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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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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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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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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用地 面积及占总用地的比例 |
配套用地面积 ㎡ 所占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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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建筑 面积及占总建筑的比例 |
配套建筑面积 ㎡ 所占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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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占地(㎡) |
建筑面积(㎡) |
计容面积(㎡) |
**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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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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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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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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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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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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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筑设计方案送审目录
1、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图纸目录
2、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说明书
3、规划条件附图
4、基地区位图
5、现状分析图
6、规划总平面图
7、道路交通规划图
8、场地竖向规划图
9、管线综合图(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
10、建筑单体平面图
11、建筑单体立面图
12、建筑单体剖面图
13、鸟瞰图
14、建筑单体透视图
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清晰、完整反映。图纸上应加盖建设单位的印章、规划设计单位的出图资质章和各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章。
具体送审要求详见赣建字〔2013〕号规划设计方案送审文件深度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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