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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在赣州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头盔!

文章来源: 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1-06-10 16:42:00 阅读量: 字号大小:||

为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预防和减少两轮车交通事故

赣州市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和赣州市公安局

联合发文

全面规范两轮车通行秩序

请大家树立

骑乘两轮车佩戴安全头盔等文明意识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坚决做到

骑乘两轮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员等

树立文明守法出行的良好形象

虽然交警部门一直在宣传、教育、引导

骑乘两轮车要戴安全头盔

但还是有不少人不听劝

据统计

今年5月份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

共查处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26214起

文明出行

尤其是骑乘两轮车佩戴头盔

是保护骑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驾乘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

大家都知道

驾乘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

那也是肯定的

一句话

    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头盔

是两轮车驾乘人员遇到危险时的

最后一道防线!

所以,头盔必须戴!

头盔必须戴!!

头盔必须戴!!!

千万别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要知道:

头盔是为了保护自己安全而戴的!

不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

不是为了交警而戴!

赣州交警再次郑重提醒

不仅要戴头盔

更要戴好头盔,系牢卡扣

别让安全头盔沦为摆设!

同时

坚决杜绝闯红灯、逆行、超员等

各类交通违法

    对骑乘两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或不文明行为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依规给予罚款、记分等处罚,以及通过参与交通执勤、学习法律法规等方式,强制接受宣传教育。

公安交警部门在加大路面教育处罚工作力度的同时,将对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并将有关信息通报至骑乘人员所在单位和市(区)创文办,市(区)创文办将在文明单位、村镇或校园评比时予以扣分处理。

说明:以上所述两轮车特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其中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车,包括共享电动车、邮政快递电动车、悬挂赣州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悬挂白底红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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