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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耀中辰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矿石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文章来源: 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12-26 08:30:00 阅读量: 字号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26-202412(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7-7207012

通讯地址:赣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1楼(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16号)

邮编:341100

项目名称:

江西耀中辰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矿石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赣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稀金六路江西特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3#厂房

建设单位:

江西耀中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赣州市奥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耀中辰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矿石制品项目属于新建,本项目位于江西赣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稀金六路江西特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3#厂房,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49.151″,北纬25°54′25.613″。项目总用地面积3980㎡,总建筑面积3980㎡,主要设置车间厂房等主体工程,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办公楼等储运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项目年加工矿石制品15万吨,主要原辅材料为含锂废矿石57000t/a、含锂玻璃废料28500t/a、石灰7500t/a、碳酸钙7500t/a、硫酸钙45000t/a、高岭土4522.118t/a。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劳动定员为8人,年工作时间300天,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用电由园区供电系统供应,年耗电量约72万kw·h;用水由园区供水系统供应,年用水量约2558.4m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处理: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进入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贡江;生产废水主要为降尘用水,降尘用水均为直接消耗,因此不产生生产废水。

2.废气处理: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磨粉粉尘、混合粉尘。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采用加强通风、加强绿化等方式处理,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厂界监控浓度限值。

3.固废处理: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包装袋。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废布袋、包装袋收集后进行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暂存间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和管理。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转运处置。废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治理: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建项目在报批阶段进行了次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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