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赣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赣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和改革措施。
(二)负责高新区党的建设工作。
(三)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国家行政监察、审计和反腐败工作。
(四)负责高新区经济、社会、产业发展计划和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国稀金谷”核心区规划编制工作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功能提升工作。
(五)负责高新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指导高新区企业的科技创新、新产品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按照权限、程序审批和审核高新区内的投资项目。
(六)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编制和实施财政年度预算内、外收支计划,统筹和管理高新区的财政;负责高新区国有资产的管理。
(七)统一管理高新区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兴办和管理高新区公益事业;负责高新区建设工程管理。
(八)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新区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税收征管、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九)负责高新区社会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按有关规定和权限、程序协助管理高新区机构编制,负责高新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调配、管理与福利待遇,任免和奖惩所属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企业进行劳动、工资、保险等制度的改革。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64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24人;年末实有人数53人,其中在职人员4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赣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委会内设6个工作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高新区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及机关事务管理服务 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接待、安全保卫及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 要、保密、法制、调研、信息工作;承办政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 创新工作;负责史志档案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高新区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宣传思想 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 责与人大、政协协调联络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高新区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中国稀金谷”核心区规划编制工作 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功能提升等工作;负责经济 运行管理、综合统计管理工作;协助报批区内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负责编制高新区财政预决算; 负责预算执行、调整和综合平衡;负责管理高新区各财政专户, 审核申报收费项目;负责抓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财务审计、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财务的管理;负责 处理和协调发展改革、科技、统计、物价、交通、公路、旅游等 工作。
(四)招商局(国际合作局)
负责制订高新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编制招商引资项目
库,策划、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合同签 约等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利用外资、对内和对外贸易、劳 务输出、进出口业务及相关统计工作。
(五)项目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 组织实施高新区项目建设管理的规章和制度;负责制定项目建设 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落实全区项目建设(工业平台、路网、配套设施等)涉及的地勘、质检、标高确定、水电气供应; 负责园区内项目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招投标、建设施工管理、 质量安全监督、工程验收;负责协调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六)科技创新局
负责编制高新区科学事业发展规划、重点科技领域专项规 划、科技项目计划;负责编制区内孵化器发展规划,协调孵化器 建设工作;负责制定高新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负责区内科技信息发布,组织开展科技成 果转化;组织区内科技项目申报,实施与管理各类科技项目;协 助园区企业申请专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奖励政策的落实;负责与各级科技部门的联系;负责联系高校和科研院所,推动产 学研合作及协同创新等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负责高新区纪检、监察工作。
第二部分 赣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771.6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6万元,较上年增长1003%;本年收入合计14765.6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2%,主要原因是:新增红金一期企业搬迁整治工作职能,服务园区建设。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765.6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14765.6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765.6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2%,主要原因是:红金一期企业搬迁整治;年末结转和结余6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30.67万元,占5%;项目支出14034.93万元,占9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65.60万元,决算数为1476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为76万元。
(二)科学技术支出决算数为1718.96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为68.97万元。
(四)城乡社区支出决算数为12300万元。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决算数为601.67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64万元,比2017年减少73.26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建设绿色环保节能机关。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2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22%。总接待人数为1365人,接待批次达150次。主要原因是: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招大引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已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已实行公车改革。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5.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8.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5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0.6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57.62万元,较2017年增加211.1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上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8.40万元,较2017年增加74.83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机构扩增,工作职能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5万元,较2017年增加2.53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区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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