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7-7207012
通讯地址:赣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1楼(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16号)
邮编:341100
项目名称: |
江西金力建筑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爬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军塘路6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江西金力建筑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机构: |
赣州伟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金力建筑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爬架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军塘路6号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115°0′28.438″,25°54′46.211″。本项目租用江西优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占地面积为11000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吨爬架的生产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工车间等主体工程;办公室、生活区等辅助工程;仓库、叉车等储运工程;给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本项目劳动定员35人,生产班数1班,每班8小时,年生产天数300天。项目给水由工业园区自来水管网提供,年用水量约为766.5t/a。项目供电由工业园区供电系统供电,年用电量约为4320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水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园区纳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江西赣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深度处理,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贡水。 2. 废气处理:项目废气主要为机械加工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喷粉废气、烘干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烘干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机械加工粉尘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喷粉废气经喷粉室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通过车间排风扇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囱排入大气环境。运营期金属加工、抛丸、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的标准限值;燃烧产生的烟尘及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限值要求,厨房排放的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排放标准。 3.固废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喷粉工序收集的粉尘、抛丸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定期清运;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公司,喷粉工序收集的粉尘送回供粉系统循环使用,抛丸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打捞清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设置面积为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项目设置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堆放高度1.5m,有效库容约为15m3。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4.噪声处理: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70~85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基础采用隔振与减振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新建项目在报批阶段进行了一次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建设。 |
关于我们 | 站点地图 | 隐私保护 | 使用帮助 | 常见问题
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8 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7210016 赣ICP备20006696号-1 赣公网安备 36072102000117号
微博:@赣州高新 电话:0797-4437586 地址:赣县区狮子岩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