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7-7207012
通讯地址:赣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1楼(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16号)
邮编:3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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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赣州长辉磁业年产1500吨稀土磁性材料深加工及磁材器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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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洋塘工业园稀金三路15号B3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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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赣州长辉磁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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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赣州九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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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赣州长辉磁业年产1500吨稀土磁性材料深加工及磁材器件项目属于新建,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洋塘工业园稀金三路15号B3栋,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41.547″,北纬25°54′55.428″。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206.7m2 ,建筑面积为8790.8㎡。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区、除油区、1F包装室、检验室、3F包装室等主体工程,成品仓库、毛坯库房等储运工程,办公区等辅助工程,供水、供电、打磨循环水池、线切割循环水池、切削液循环池、隔油池等公用工程,以及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购置线切割机、磨床、充磁机及内圆切片机,项目运营后,形成年产1500t稀土磁性材料深加工及磁材器件规模。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45.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455%。项目劳动定员50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2400小时。项目供电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供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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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打磨粉尘和涂胶废气。切割、打磨粉尘(颗粒物)采取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涂胶废气(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的形式在车间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完善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间地面清洁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过滤池预处理,二者预处理达到洋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洋塘污水处理厂,洋塘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电火花线切割机、平面磨床、多线切割机、异型磨、模具线切割机床、内圆切片机和循环水泵等设备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的废旧钼丝、金刚丝和打磨耗材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不合格品收集后返回给原料供应商;沉淀物、废边角料外售给具有稀土二次资源回收资质单位。项目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为3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贮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要求建设。 废机油、废机油桶、浮油、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木屑等危险废物交给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厂家处理;切削液循环池沉淀物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按行业管理现状外售给具有稀土二次资源回收资质单位;废胶水桶经收集厂内暂存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项目拟建一个占地面积约15㎡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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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新建项目在报批阶段进行了一次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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