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高新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新区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新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决定。
(二)负责赣州高新区党的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侨务、政法、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抓好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三)负责赣州高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部署,编制并组织实施赣州高新区总体发展规划以及促进赣州高新区创新发展的有关政策、行政管理规定、激励措施等;负责“中国稀金谷”核心区规划编制、产业发展和功能提升等工作。
(四)负责赣州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业发展、产业培育、技术引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其他涉外经济活动等工作;负责园区合作共建、对口支援、一区多园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依法对权限范围内的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咨询、审批备案、综合验收、服务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搭建招才引智平台,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负责指导高新区企业的科技创新、新产品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
(七)负责赣州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引导、保障园区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难题。
(八)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编制和实施高新区财政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做好赣州高新区内国有资产管理、投融资和相关审计工作。
(九)按权限负责赣州高新区范围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平安法治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赣州高新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人力资源、发改、工信、统计、房产、人民武装等工作,促进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
(十一)按有关规定和权限、程序协同管理高新区机构编制事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调配、管理、考核与福利待遇,任免和奖惩所属工作人员。
(十二)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负责人大、政协联络等工作。
(十三)行使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赣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以下6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关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接待、安全保卫、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法制、调研、信息工作;负责史志档案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治理创新等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承办政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财政年度预决算和财政年度收支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负责监督财政资金运行情况和债务管理,开展绩效评价;负责国有资产、国库支付、政府采购管理;负责会计事务、财政预(结)算、财政资金账户的管理;负责对政府投资和代建项目概、预(结)、决算进行审核;负责金融监管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工作。
(二)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高新区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中国稀金谷”核心区规划编制工作和产业发展、协调服务、功能提升工作;负责项目策划、包装、储备、建库等工作;负责争资争项工作;负责军民融合、能源发展、能耗管理、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各项经济指标的监测、统计、分析和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工信、中小企业工作;负责合作共建和对口支援,负责统筹高新区“一区多园”发展管理等工作;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管理和质量监督等工作;统
筹协调推进项目实施;协调对接属地职能部门在园区推进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开展征迁工作;负责协调对接自然资源等部门落实园区空间规划、用地布局、土地报批等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权限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
(三)招商局。负责高新区投资促进和对外开放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招商引资规划、年度计划,拟定和分配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目标;拟订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负责项目库的建设,参与重大项目的商务谈判;负责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交流、项目引进;负责投资项目分析研究、项目评估、项目接待、洽谈、选址、推进等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拓展招商网络和平台;负责包装和推介高新区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策划组织各类招商引资和对外推介活动;负责招商引资政策解释、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招商工作运行情况,负责招商
任务目标的考核;负责招商引资对省市平台签约项目、到位资金、三率(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的审核报送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利用外资、对内和对外贸易、劳务输出、进出口业务及相关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市场监管、税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工作;负责国际商务合作,协调区内企业赴境外参会参展。
(四)行政审批局(企业服务局)。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承接上级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上级政府取消或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推进高新区管委会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负责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运用和与之相关的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培训、监督、考核、管理各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入园项目和建成投产企业的跟踪管理服务;负责引导、保障园区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难题。
(五)科技创新局。负责编制高新区科学事业发展规划、重点科技领域专项规划、科技项目计划;负责编制区内孵化器发展规划,协调孵化器建设工作;负责拟订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负责区内科技信息发布,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科技项目申报,实施与管理各类科技项目;协助企业申请专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奖励政策的落实;负责与各级科技部门的联系;负责联系高校和科研院所,推动产学研合作及协同创新等工作;负责粤港澳大湾区及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园区知识产权创造和管理工作。
(六)党群工作部。负责高新区党的建设、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公务员管理、离退休干部、工资福利、引进国外智力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政治、统战、民族宗教、侨务、融媒体、网信、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管理权限内干部的任免、考核、奖惩、监督、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职业能力建设、职称评审认定等工作;负责高新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
负责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协调联络人大、政协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为中共赣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赣州市监察委员会派出机构,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设置。负责赣州高新区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赣州市纪委市监委授权,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等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工会等群团组织按照章程设置。
2025年赣州高新区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赣州高新区部门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6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40人,事业编制人数29人。实有人数小计7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8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2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6人,遗属人数小计1人。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赣州高新区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855.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薪金及五险一金基数调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5.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赣州高新区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855.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薪金及五险一金基数调标,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41.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2.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万元;项目支出1814.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4.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120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76万元,主要是因为2024年年初预算资金列入资源勘探工业信息中的行政运行科目;卫生健康支出31.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97万元,主要是因为2024年年初预算资金列入资源勘探工业信息中的行政运行科目;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62.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9.25万元,主要是因为2025年将年初预算资金调整列入对应的科目中;住房保障支出133.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22万元,主要是因为2024年年初预算资金列入资源勘探工业信息中的行政运行科目。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22.29万元,较上年预算895.72万元安排增加26.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72万元,较上年预算91.08万元安排减少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万元,较上年预算9.54万元安排增加18.9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赣州高新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855.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薪金及五险一金基数调标。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120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76万元,主要是因为2024年年初预算资金列入资源勘探工业信息中的行政运行科目;卫生健康支出31.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97万元,主要是因为2024年年初预算资金列入资源勘探工业信息中的行政运行科目;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62.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9.25万元,主要是因为2025年将年初预算资金列入对应的科目中;住房保障支出133.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22万元,主要是因为2024年年初预算资金列入资源勘探工业信息中的行政运行科目。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41.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2.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万元;项目支出1814.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4.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0.7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36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为: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服务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服务费
(2)立项依据:《中国稀金谷孵化器运营协议》等
(3)实施主体:赣州高新区
(4)实施方案:保障孵化器正常运营,为进驻企业提
供优良的后勤服务。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安排财政拨款4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成本指标:孵化器水电费=100万元;孵化器物业管理费=180万元;孵化器大楼设备修缮管理费用=50万元;孵化器设备购置费用=60万元;其他杂费=10万元。
数量指标:新增在孵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10家;
质量指标:获得高企在孵企业数量≤3家;
时效指标:企业孵化完成时效=1年;
经济效益指标:在孵企业平均营业收入≥30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园区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有所提升。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赣州高新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9.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7.5万元,比上年增加7.5万元,主要原因是:赴德国参加“创新体系与科技政策研修班”培训。
公务接待费11.85万元,比上年减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项):指用于无线电及信息通信行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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